2020年1月1日起,锂电池空运需提供UN38.3试验概要
发布时间:2019-11-22
注意!2020年1月1日起,锂电池空运需提供“UN38.3试验概要”!
虽然锂电池被广泛使用,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锂电池是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起火。国际民航组织(ICAO)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起,临时禁止将锂电池作为客机上的货物。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规定,自从2018年1月15日起,禁止锂电池进行托运,目前全球航空公司都遵循这一规定。
近日,我国民航总局对2020年1月1日开始的锂电池空运需要的UN38.3试验概要提出规范要求。
2019-2020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制造商和随后的销售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小节第38.3.5段规定的试验概要(以下简称UN38.3试验概要)。
这种UN38.3试验概要必须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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