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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认证对食品包装中的着色剂安全要求
发布时间:2020-12-25

一、食品包装中的着色剂: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安全要求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对包装和其他食品接触应用中使用的着色剂进行监管的计划是长期令人困惑的监管规则和例外情况的结果,虽然由于FDA处理规则的方式在概念上很复杂,相对于任何其他食品添加剂,确定着色剂的状态的实用性并不难理解。

 

        颜料、染料等是国会规定的两项法定规定的主题:1958年的食品添加剂修正案和1960年的颜色添加剂修正案;虽然这两项法律都修订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法案),但确定这两项规定中的哪一项适用,以及每项规定的适用管理办法,取决于所涉物质的功能和预定用途。

 

二、FDA认证食品包装着色剂

     1、“FD&C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接触物质进行了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任何物质,其预期用途或合理预期将直接或间接导致其成为一种成分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到任何食品的特性”。

 

     2、该法还将“食品接触物质”定义为任何打算用作制造、包装、运输或持有食品的材料中不打算对食品产生技术影响的物质,迁移到食物上的食物接触物质被认为是食品添加剂。

 

     3、另一方面,“FD&C法”将颜色添加剂定义为在食品、药物、化妆品或人体中添加或应用的染料、色素或其他物质,但食品FDA确定一种材料仅用于染色以外的目的除外,在颜色加性定义中没有,如果在食品包装材料中使用的着色剂赋予食物颜色,它就是一种颜色添加剂;如果它只给包装材料颜色,而不给食品颜色,那么它就是食品添加剂。

FDA对食品着色剂要求

 

三、FDA认证21 C.F.R.第73.1节所列物质

1.可直接用于食品的颜色添加剂

2.物质

3.如果一种物质在油墨中的使用也符合适用的食品接触规定,则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物质;

4.FDA或美国农业部事先批准或批准的物质

5.被“功能性屏障”从食物中分离出来的物质,如油墨上的漆,或其他物质,不一定会成为食物的成分。

6.所有包装材料的安全要求

 

      在21 C.F.R.食品添加剂条例第174.5条中,要求所有食品接触物质,包括着色剂,必须具有适合其预定用途的纯度,并且不使食品不适合食用,由于这一要求,着色剂可以被发现符合相关的食品添加剂法规。

 

四、颜色添加剂分类

      FDA的规定根据是否需要FDA的批次认证对颜色添加剂进行分类,不受认证的颜色添加剂含有天然来源的色素,如蔬菜或矿物质,虽然不受认证,但它们仍必须符合某些规格和纯度要求,FDA在21 C.F.R.第73节中列出了这些添加剂的规定。

 

另一方面,可认证的颜色添加剂是从石油(有时称为煤焦油染料)衍生出来的人造颜色;每一批可认证的颜色添加剂必须经过fda检验,以确保该颜色符合规定的规格,然后才能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或医疗器械,条例承认三类可认证的颜色添加剂:

(1)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经认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化妆品添加剂。

(2)仅用于药品和化妆品的药品和化妆品添加剂

(3)外用药品和化妆品用经认证的外用药品和化妆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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