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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65认证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0-12-30

    

  玩具是宝宝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游戏伙伴,但是在生活中,家长和宝宝往往被花花绿绿的新鲜玩具所吸引,忽视了玩具的安全性。玩具必须是安全的。无论何时玩具的安全性应该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为小宝宝探索世界的方式和大人是不一样的,除了去玩去看去听,他还会去闻一闻,甚至经常把玩具放到嘴里咬一咬,使劲敲打一下,所以我们的玩具不能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对于出口到美国的玩具办理加州65认证时有什么要求呢?小编马上带大家了解一下!

  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

  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不含邻苯二甲酸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B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和DnHP(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PVC部件的铅含量小于0.02%(200ppm);

  可接触到的非PVC部件铅含量小于0.06%(600ppm)。

  “特定产品”包括:

  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被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以及

  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用于促进3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修饰、卫生、喂食或3岁以下儿童吮吸和磨牙的“儿童护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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