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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要求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在(EAEU欧亚经济联盟)
发布时间:2020-12-22

 

2016年10月份,EAEU欧亚经济联盟通知即将在2018年3月1日执行电子电器产品有害物质限用技术法规(RoHS) - EAEU TR 037/2016,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决议,EAEU TR 037/2016公告强制认证的缓冲期推迟至2020年3月1日,不久所有RoHS法规管制产品在进入EAEU各国市场前都必须需取得RoHS符合性认证文件。

EAEU TR 037/2016指令强制ROHS的产品类别覆盖以下产品:

  1. 家用电子电器产品
  2. 电子计算机及电脑周边连接、组合设备
  3. 终端电信设备
  4. 复印机及其他办公设备
  5. 电动工具
  6. 光源和照明设备
  7. 音响器材
  8. 赌博机器和自动售货机
  9. 收银机、售票机、身份证读卡器、自动柜员机及互动资讯站
  10. 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交流或直流)的电缆、电线和软线;光纤电缆除外
  11. 断路器和保护切断装置
  12. 火灾探测器,安全探测器及其组合产品

EAEU欧亚经济委员会 包括俄罗斯、白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亚美尼亚5个国家,

出口上述产品到EAEU 5个成员国的厂商在2020年3月1日之前除了获得EAC认证以外,还需要获得 ROHS DOC方可进入当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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